当前位置: 首页 >> 党群工作 >> 工会工作 >> 正文

学院二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分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发表时间:2020-09-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天津市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的规定的要求,学校二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分会换届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国工会十七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加强二级教代会和工会分会建设,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提高教职工队伍素质,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履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职责,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促进和谐校园建设。团结、动员和组织教职工积极投身学校事业发展,为建成国内知名、区域一流的高水平商业大学做出贡献。

二、主要任务

换届选举工作在学校二级党组织和校工会领导下进行,筹备工作由工会分会负责,主要任务是:

1.审议通过上一届二级教代会、工会分会工作报告

2.选举产生新一届二级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工会分会委员会

3.选举产生二级教代会执行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工会分会主席、副主席

三、换届工作的基本程序

(一)准备工作

1.二级单位教代会、工会分会作出换届选举决议,报同级党组织和效果会批准。

2.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和选举办法。

3.做好动员部署。组织教职工学习《天津市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条例》和《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掌握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筹备工作

1.起草二级教代会、工会分会工作报告和决议。

2.在党组织领导下,按照二级单位教代会、工会分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以工会小组为单位,民主推荐二级教代会执委会委员及主任、副主任;工会分会委员及主席、副主席候选人建议人选。

3.各分会根据多数工会小组的意见,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经进一步审查,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经征求驻校纪检监察组意见并在本单位公示5天后,报同级党组织和校工会审查。

(三)召开正式会议和选举

1.组织召开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二级教代会、工会分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新一届二级单位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和工会分委员会。

2.新一届二级教代会执委会选举产生执委会主任、副主任;工会分委员会选举产生主席、副主席。明确委员分工。

3.将选举结果报二级单位党组织和校工会,并在本单位公布。

四、代表比例比例、结构、条件和产生办法

(一)教代会代表

1.代表比例和构成

教职工人数80人及以上、不足200人的单位,教代会代表不低于教职工人数的40%;教职工人数200人及以上的分会,教代会代表比例不低于教职工人数的30%。80人以下的分会实行全体教职工直接参加的教职工大会制度。教职工大会制度的性质、领导关系、组织制度、运行规则等,与二级教代会制度相同。

教代会代表的构成要体现教学科研两个中心,其中教师和科研人员代表不少于全体代表的60%。先进模范人物、女教职工、青年和少数民族教职工代表应占一定比例。

2.代表的条件

(1)本单位在职教职工

(2)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3)在工作中起骨干作用,有一定的议事能力

(4)热心为群众说话办事,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

3.代表的产生

二级教代会代表由教职工民主选举产生。以系、教研室、机关科室(或工会小组)为单位,按照选举方案确定的代表候选人名额和条件充分酝酿,按20%差额推荐代表候选人,报同级党组织和二级教代会审查同意后,经系、教研室、机关科室(或工会小组)全体教职工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正式代表。

代表候选人获所在部门全体教职工半数以上赞成,当选为正式代表。二级教代会的代表实行任期制,任期与二级教代会届期一致。代表可以连选连任。

(二)工会会员代表

1.代表比例和构成

会员不足100人的基层工会,应召开会员大会;会员100人以上的基层工会组织,应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员100至200人的,设代表30至40人;200人以上的,设代表40至60人。

会员代表的组成应以一线职工为主,体现广泛性和代表性。女职工、青年职工、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农民工等会员代表应占一定比例。

2.代表的条件

(1)工会会员,遵守工会章程,按期缴纳会费

(2)拥护党的领导,有较强的政治觉悟

(3) 热爱教育事业,在教学科研管理中起骨干作用,有议事能力

(4)热爱工会工作,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热心为教职工说话办事

(5)在教职工中有一定的威信,受到群众信赖

3.代表的产生

分会会员代表由教职工会员民主选举产生。以工会小组为单位,按照选举方案确定的代表候选人名额和条件充分酝酿,按20%差额推荐代表候选人,报同级党组织和工会分会审查同意后,经工会小组全体教职工会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正式代表。

代表候选人获工会小组全体会员半数以上赞成,当选为正式代表。代表实行任期制,任期与工会分会届期一致。

五、二级教代会执委会、工会分委员会的设置

(一) 教代会执委会

根据实际和工作需要,二级教代会可以设执行委员会,授权其在教代会闭会期间行使部分职权并承担相应职责。执委会由3-5人组成,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1人。教师(含教辅人员)应占多数。

教代会执委会可设置组织、生活、文体、宣传、女工、青工等委员,其中女工委员必须设置。委员人数较少的可兼任。根据需要可设立若干专门小组,对二级教代会负责。

(二)工会分委员会

根据全总《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工会分委员会组成按教职工会员人数确定。50人以下的分会,委员3人,设主席1人;50人以上的分会,委员3至5人,设主席1人,副主席1人。

六、委员条件

1.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党和国家关于教育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办事公正,为人正派

2.政治立场坚定,热爱教代会、工会工作

3.具有与履行职责相应的文化程度、法律法规和教学科研管理知识

4.作风民主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教职工服务

5.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参与民主管理能力

6.二级单位教执委主任、工会分会主席人选除具备上述条件外,应具备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副处级以上职务,原则上能任满一届

七、委员候选人的提出

1.教代会执委会、工会分会委员候选人以系、教研室和科室(或工会小组)为单位,根据委员任职条件,按不少于20%差额(至少1人)酝酿推荐,本届教代会执委会和工会分会根据多数单位或工会小组的意见,提出初步建议名单,报同级党组织和校工会审批。

2.主席、副主席候选人,可以由上届委员会根据所辖多数工会小组的意见提出建议名单,报经同级党组织和校工会审查同意后提出;也可以由同级党组织与校工会协商提出建议名单,经工会小组酝酿讨论后,由本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工会小组的意见提出。

八、选举的实施

1.参加选举的人数为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时,方可进行选举。选举由上届教代会(工会分会)主持,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差额选举。选票上候选人的名单以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2.选举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

3.选举前,选举单位的工会组织应介绍候选人的名单、简历及有关情况。

4.选举设监票人,负责对选举全过程的监督。监票人由大会从非候选人中推选,经大会表决通过。

5.选举人可以投赞成票或者不赞成票,也可以投弃权票,投不赞成票者可以另选他人。

6.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每一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废票。

7.候选人获得全体教职工、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赞成票始得当选。

获得半数以上赞成票的候选人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8.大会主持人当场宣布选举结果及选举是否有效。

9.召开新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主席、副主席时,由上届委员会推荐一名新当选的委员主持。主席、副主席由新一届委员会等额选举产生,选举结果报同级党组织和校工会备案。

九、时间安排

1.2020年9月22日,学校召开二级教代会执委会主任和工会分会主席联席会议,部署二级教代会暨工会分会换届工作。

2.9月30日前,报送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分会会员(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报告。完成二级教代会代表、工会会员代表的选举工作。完成二级教代会执委会委员(主任、副主任)、工会分会委员(主席、副主席)酝酿推荐,征求意见及公示,提出建议名单,报同级党组织和校工会(加盖党组织章)。

3.2020年10月8日前,将选举报告连同《学院二级教代会执委会委员登记表》《学院工会分会委员登记表》(见附件),报校工会。

十、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二级教代会、工会分会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成立专门工作组,负责本单位教代会、工会换届选举工作。换届选举工作程序、时间节点、代表资格、候选人建议人选等事项需经党组织审查同意,换届工作中出现问题应及时向党组织请示汇报。

2.认真落实责任。各二级教代会、工会分会要高度重视,在二级单位党组织的领导下,精心组织,认真实施,顺利完成换届选举工作的各项任务。

3.严格照章办事。严格按照工会法、工会章程和本通知的有关规定,严密组织实施选举环节工作。切实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

4.按时完成任务。换届选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准确报送工作材料,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