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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班学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1-06-07

各学院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做好毕业班学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凡是毕业班的学生党员,都要在离校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二、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由各学院指定一位负责老师到组织部统一办理。具体步骤如下:1.以学院党组织为单位统一填写《转移组织关系名单》一式两份并加盖学院党组织章,交党委组织部一份,各学院保留一份,以便学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时作为依据。(转往本市学生党员与转往外地学生党员分为两部分填写在名单中)2.组织部根据各学院提供的《转移组织关系名单》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3.各学院负责老师在规定时间内到组织部领取介绍信并亲自发放给毕业生党员本人。三、注意事项1.填写《转移组织关系名单》时,应要求学生党员与接收单位直接联系,问清工作单位的准确名称、其组织关系接转部门的准确名称。2.组织关系转出后,要在介绍信开具的有效期内由本人及时转交接收单位的党组织,直至落实到具体某个党支部,组织关系转移工作才算办妥。3.如果不按期转移组织关系,则按照党章中有关规定处理,因未按期落实组织关系而导致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的视为自动脱党。4.党费在学校交到6月份,7月份以后的党费交到接收单位所在党组织。5.预备党员要主动与新转入组织关系的党支部联系,以便按时办理转正手续。四、时间安排:1.6月10日各学院将转出名单交组织部,组织部审核后返回各学院修改。2.6月15日将修改后的正确名单交组织部,16日、17日组织部集中各学院负责组织关系转移的老师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一项严肃的工作,请各学院党组织务必认真对待,并将以上事项通知到毕业班的每个学生党员,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避免在各环节出现问题,保证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顺利完成。学院党委组织部2011年6月3日关于转移组织关系工作的简要说明 1.各学院请于6月9日上午11:00前将毕业生党员的准确数报给组织部刘桂涛老师,电话26675764。2.组织部根据各学院毕业生党员数统一编号,然后分配给各学院《转移组织关系名单》编号区间,各学院注意本市和外地名单要分开填写,但统一排序号。3.转往本市组织关系(含考取本市高校研究生)介绍信有效期7天,转往外地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30天,考取外地研究生有效期90天。4.预备党员的《预备党员培养考察表》应按期填写至毕业前夕;各学院还应对预备党员在校期间的表现形成书面鉴定放入党员材料里,以方便学生毕业后到新单位能如期转正。5.另外,对于入党积极分子和申请入党人,虽不涉及转移组织关系,各党组织也应整理好相关材料,按期填写《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确保入党积极分子和申请入党人进入新单位后能够被继续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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