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关于2012—2013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院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 评选范围:商学院2009-2011级现有在籍学生;(根据校资助管理中心按我院2009-2011级现有人数进行的励志奖学金的名额划分)
二、 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本年度获人民奖学金,德育考评优秀;
5.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 已获国家奖学金、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的同学不能申请励志奖学金;
三、评审流程:
1. 各系成立相应的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小组:辅导员任组长、系级学生干部五名(党、团、学非贫困学生)、各班评审小组组长任组员。云帆社两名成员对各系评审工作进行监督;
2.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须填写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考核表(附件0);
3. 各系评审小组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同学进行评选、并做好会议记录、汇总后报商学院云帆社。(相关文件见附件1、2、3)
注:请按填表说明(附件4)对相关表格进行填写,不得改变表格格式
四、名额分配:
根据各系上报预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人数,现将各系名额分配如下:
营销
工程
物流
财务
会计
人力
工商
酒店
旅游
宝石
总数
7
15
5
29
29
12
7
3
5
9
121
五、 奖励标准:每生每年5000元
六、 管理与监督:
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如因违纪受处分、恶意欠交学费、奢侈浪费等现象,学校有权取消其享受资格;
七、 工作安排:
1. 最终以系为单位将材料上交至商学院云帆社;
2. 上交材料:
(1) 附件0: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考核表
(2) 附件1:商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三份)
(3) 附件2:商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一式一份)
(4) 附件3: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会议记录
3. 所有材料均需上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4. 时间及地点:2012年11月7日16:00——17:00上报商学院104室;
5. 相关表格下载请见附件0、1、2、3、4
6. 相关表格下载地址:
(1) yunfanshe_gy@126.com密码:yunfanshe2011
(2) 学院商学院主页
商学院
2012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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