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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关于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2-11-06

商学院关于20122013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院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 评选范围:商学院2009-2011级现有在籍学生;(根据校资助管理中心按我院2009-2011级现有人数进行的励志奖学金的名额划分)

二、 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本年度获人民奖学金,德育考评优秀;

5.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 已获国家奖学金、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的同学不能申请励志奖学金;

三、评审流程:

1. 各系成立相应的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小组:辅导员任组长、系级学生干部五名(党、团、学非贫困学生)、各班评审小组组长任组员。云帆社两名成员对各系评审工作进行监督;

2.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须填写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考核表(附件0);

3. 各系评审小组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同学进行评选、并做好会议记录、汇总后报商学院云帆社。(相关文件见附件123

注:请按填表说明(附件4)对相关表格进行填写,不得改变表格格式

四、名额分配:

根据各系上报预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人数,现将各系名额分配如下:

营销

工程

物流

财务

会计

人力

工商

酒店

旅游

宝石

总数

7

15

5

29

29

12

7

3

5

9

121

五、 奖励标准:每生每年5000元

六、 管理与监督:

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如因违纪受处分、恶意欠交学费、奢侈浪费等现象,学校有权取消其享受资格;

七、 工作安排:

1. 最终以系为单位将材料上交至商学院云帆社;

2. 上交材料:

(1) 附件0: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考核表

(2) 附件1:商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三份)

(3) 附件2:商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一式一份)

(4) 附件3: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会议记录

3. 所有材料均需上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4. 时间及地点:2012年11月7日16:00——17:00上报商学院104室;

5. 相关表格下载请见附件0、1、2、3、4

6. 相关表格下载地址:

(1) yunfanshe_gy@126.com密码:yunfanshe2011

(2) 学院商学院主页

商学院

2012年11月5日

/attach/2016/06/06/63557.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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