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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国家级、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评审办法

发表时间:2012-10-31

学院国家级、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评审办法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设定国家级奖学金、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评定办法:

一、 奖励对象:、我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 奖励标准:每生每年8000元

三、 获奖名额:国家级奖学金、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各7人

四、 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德育考评优秀,学习成绩排名位于班级前10%;

5、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且无挂科情况,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标准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8)上述七方面之外,如在其他方面有同等级别的特别优秀表现,在国家奖学金评审过程中也可作为突出表现提交相关材料。

五、 申请程序:

1、申请同学自行下载《国家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填写说明(附件2)及《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申请表》填写说明(附件4)按照要求严格、认真填写。填写不合格者,直接取消评选资格。

2、申请同学自行准备个人简历、各类奖项相关材料等,连同《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同上交至各系辅导员。

3、上交时间:11月1日下午13:30——17:00

4、表格下载地址:kaoqintongji@126.com密码:xfjsb2010

六、 基本原则:

1、国家级奖学金、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三者不能兼得。

学院 商学院

二零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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