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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高级职务评审代表作鉴定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4-05-13

学院人事处 关于2014年高级职务评审代表作鉴定的通知各部门:为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努力营造以遵守学术道德为荣、以违反学术道德为耻的良好氛围,树立良好的学术风气,进一步从源头上遏制学术不端行为,公平公正地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现对有关申报高级职称人员“代表作”鉴定工作通知如下:一、加大对申报高级职称人员“代表作”的审查力度,对提交进行鉴定的论文需要进行相似性检测工作。确保申报人提交“代表作”不出现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二、相似性检测工作仅限于本年度提交鉴定的论文,此前已经鉴定的论文不再进行检测。2010年及以后进行的代表作鉴定结果在2014年申报高级职务时依然有效。三、正常申报高级职务鉴定2份成果,破格和越级申报高级职务鉴定3份成果。科研课题不作为鉴定成果报送。四、申请代表作鉴定需提交以下材料:每份论文源刊物1份,复印件2份(复印封面、封底、目录、正文。请遮盖本人所在单位、本人姓名等信息)和鉴定论文电子版。如果文献作者确定送检文献已经被中国知网(CNKI)文献数据库收录,可以不用提供文献电子版,只需要将“学术文献送检明细表”中的信息填写准确即可;其他文献都需要提供电子版。论文电子版需要是word格式或PDF格式。全英文发表论文或被SCI\EI\SSCI收录的论文需凭检索或收录证明以及中文摘要直接进行成果鉴定,无需进行论文相似性检测。五、根据检测和鉴定的具体安排,2014年鉴定每份成果鉴定费400元,查重费100元,人事处代收代付。六、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严格把关,确保“代表作”评审工作顺利进行。按照《关于印发<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考试)纪律>的通知》(津人专〔2001〕22号)精神,严肃处理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核实,自发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申报(报考)职称。七、请各部门人事秘书填写《学术文献送检明细表》,收集汇总代表作和鉴定检测费用,在5月23日前提交人事处。特此通知附件:《学术文献送检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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