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院简介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13——2014学年度评奖评优的补充说明

发表时间:2014-09-15

一、指导原则

商学院2013——2014学年度校级奖学金评定及优秀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目标明确,过程有序,态度严谨,责任到人”的原则。

二、工作安排

(一)组织领导

1.院级评审工作组

组长:翟云锋 副组长:赵 欣

成员:各系辅导员

2.系级评审工作组(至少五人)

组长:各系辅导员

成员:班主任(至少一名)、系级学生干部(至少两名)。

3.班级评审工作组

组长:各班班主任 副组长:各班班长

组员:班委会、团支委成员、学生代表(至少两名)。

(二)评选程序

1.德育考评

(1)考评标准

德育考评以《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为主要考核依据,学生践行准则情况占综合考评80分,学生基础测评分数10分,学生工作附加分10分(如有兼任,取最高分值,不累加),总分100分。

(2)考评比例

德育考评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等。其中优秀占30%,良好占30%,其余占40%。(测评表见附件一)

(3)考评流程

学生对照《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撰写德育自评报告(400至1000字),由班级评审工作组根据学生自评报告及现实表现综合打分。院、系、班级学生干部德育考评测评表的附加分由院、系、班级评审工作组分别打分。院、系级评审工作组将评定结果交学生干部管理培训中心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天。班级学生干部附加分由班级评审工作组公示,并在班内公示2天。

2.学院校级奖学金

详见《商学院2013——2014学年度校级奖学金评定及优秀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工作安排》。

3.学院三好学生

“三好学生”评选标准见《学生手册》(2014),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三。班级评审工作组应对“三好学生”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4.学院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比例为在校生的5%,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四。评选标准参照《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2009年5月)。院级评审工作组评审院级学生干部,系级评审工作组评审系、班级学生干部。学生干部参评需上交不少于1000字的个人履职情况报告,由学生干部管理培训中心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5.学院先进集体

先进班集体名额为当学年学校班级总数的30%,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五。评选标准见《学生手册》(2014)。系级评审工作组应对评审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三、工作要求

1.具体表格上交时间参见《商学院2013——2014学年度校级奖学金评定及优秀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工作安排》。

2.经院校两级审批后的各项审批表将发放回各系,请各系妥善保管,以便进行后续档案交接相关事宜。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4年9月12日

附件:1.学院商学院学生德育考评综合测评表

2.学院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3.学院“三好学生”名额分配表

4.学院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表

5.学院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

6.学院商学院学生干部分级表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