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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接收刘红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公示

发表时间:2014-11-17

关于拟接收刘红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公示 为了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民主监督,确保发展新党员的质量,现将发展对象刘红同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刘红,女,22岁,本科在读,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2011年11月1日,被确定为积极分子时间2013年5月3日,被确定为发展对象时间2014年10月19日,参加发展对象短期集中培训时间2014年11月,入党介绍人张京、丁丽红。 如有不同意见,可将书面材料直接投到意见箱或直接拨打举报电话:26669776、26686232、26669565。如无意见,将按照规定程序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履行入党手续。 公示期为7天,从2014年11月17日起至2014年11月23日止。 学院商学院党委 2014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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