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经过学生申请、系级推荐、院级评审,经公示期异议,现将我院获得2014-2015学年度新疆少数民族助学金学生名单公示如下:
一等助学金:
工商管理 1410 麦热姆古丽•买提卡司木
工商管理 1412 肉孜尼亚孜汗•艾克热木
工商管理 1414 再娜甫汗•买赛地
工商管理 1202 玛伊热•铁木尔
工程管理 1302 萨热帕提•阿卜杜克热木
工程管理 1202 吐尔逊尼亚子•依斯买提
二等助学金:
工商管理 1408 迪丽热巴•阿不都热苏力
工商管理 1411 艾孜塔买尔•祖龙
工商管理 1302 扎吾丽木•贾那尔
工商管理 1313 穆乃外尔•麦提赛伊迪
工商管理 1315 拉地热•马合苏提江
三等助学金:
工商管理 1405 努尔屯•图尔荪
工商管理 1414 叶尔娜孜•叶尔肯
工商管理 1304 吾兰•努尔别克
工商管理 1308 玛依拉•白山哈孜
工程管理 1101 阿卜杜艾尼•热合曼
工程管理 1102 麦合穆提•艾尼瓦尔
宝石及材料工艺学1402 迪达尔•纳新
旅游管理 1402 姚诗琪
酒店管理 1101 米玉龙
本名单公示期为2015年5月7日至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携具实名的书面材料至商学院103办公室。
学院商学院
二〇一五年五月七日